文獻篇名:Spending Money on Others Promotes Happiness
研究目的: 驗證將金錢用在有利於社會的活動比使用在自己身上來的更有正向的影響力。
研究方法:這份文獻使用三種不同的研究法來驗證他們所提出來的假說:
1. 相關研究法(Correlational
Study)-收案632位美國人,訪問他們的年收入,詢問他們最近幾個月花費的項目,並且讓他們填寫快樂度的問卷。此研究法較無法解釋花費項目及快樂是否有顯著的因果關係,但是有一些資料顯示唯物主義的人較多人快樂程度較低;選擇花費較多錢在利社會行為的人,其快樂度的結果分數也偏高。
2. 縱貫性研究(Longitudinal
Study)-收案16位公司職員,使用第一個研究法中的快樂度問卷,並且讓他們在發放獎金的前後各填寫一次。並且會針對他們花費的項目做分類。
3. 實驗性研究(Experimental
Study)-收案46人,使用第一及第二研究法所使用的評估量表,以及PANAS。受試者被要求在早上及傍晚各填寫一次問卷,並且在早上的時間隨機的花費$5-$20在自己身上或別人身上。
結論:將金錢用在不知名的人身上,會比將金錢用在自己身上的支出,或是用在身邊認識的人身上,能獲得更多的快樂。